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戰後日本向菲律賓賠償了8億美元

Posted February. 25, 2005 2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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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悉,日本與亞洲五國協商二戰賠償問題時,儘管菲律賓代表團在沒有與本國進行協商的情況下,要求賠償8億美元,但日本還是接受了這一要求。

據《朝日新聞》等日本媒體25日援引前一天公開的外務省文件報道,1955年5月,當時的日本首相鳩山一郞接受了菲律賓政府談判團首席代表在沒有與本國政府協商的情況下,提出的賠償8億美元(無償援助5.5億美元,商業貸款2.5億美元)的要求。

一直主張“賠償限額爲5億美元”的日本直接接受了菲律賓的賠償要求。雙方在達成協定一年後,正式簽署了相關協定。

日本和菲律賓的協商達成妥協後,時隔7年的1962年韓國和日本也就賠償問題達成了協定,其內容爲“無償援助3億美元、政府貸款2億美元、民間貸款1億美元以上”。

據日本媒體分析,當時,日本政府認爲,爲振興國內經濟,有必要把菲律賓作爲進入東南亞市場的切入點,因此接受了在亞洲5國中賠償金額最高的要求。

日本軍隊在1941年12月8日突襲珍珠灣的同時,還轟炸了在美國統治下的菲律賓,並於12月23日發動了登陸戰。經過慘烈的戰鬥,日本在1942年5月正式佔領了菲律賓,並一直統治到二戰結束前夕。

據悉,爲解救以虐待俘虜的罪行被監禁在印尼的217名戰犯,日本曾向荷蘭政府(當時印尼的殖民統治國)支付363萬英鎊(約1000萬美元),並要求釋放俘虜。日本和荷蘭在1956年3月交換了上述秘密文件,同年8月,所有戰犯全部獲釋。荷蘭政府擔心這一事實公諸於衆,一直對其採取了嚴格的保密措施。



趙憲注 hanscho@dong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