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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放的我們黨的過半議席地位“危在旦夕”

開放的我們黨的過半議席地位“危在旦夕”

Posted March. 10, 2005 22: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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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法院1部(主審大法官李勇雨)在對以違犯《選舉法》的嫌疑被起訴的開放的我們党議員卜箕旺(忠南牙山、照片)的上訴案中,維持了判處200萬韓元罰款的原審判決(10日)。

根據“當選者本人被判有期徒刑或100萬韓元以上罰款,視爲當選無效”的《選舉法》規定,蔔箕旺當天便失去了議員職位。

因此,開放的我們黨的院內議席從149席(全體在籍296席、過半爲149席)減少到了148席。但是依然保持了過半議席(全體在籍295席、過半148席、50.2%)。

但是,大法院將於11日舉行對開放的我們党議員金基錫(京畿富川遠美甲、音譯)的公審。如果當天大法院維持被判有期徒刑8個月及緩期執行1年的原審判決,開放的我們的院內議席將變成147席(全體在籍議席294席、過半148席),將無法再維持過半議席。

第17屆國會議員被判當選無效,蔔箕旺是繼開放的我們党的李相樂、吳施德、大國家党前議員李德模之後的第4個。

前議員卜箕旺涉嫌在17屆國會選舉前的2003年6月從120多名選舉區民手中人均收取1萬韓元的經費,介紹參觀青瓦台和國會等地,進行事前選舉運動,因而被起訴。在一審中被判處500萬韓元罰款,在二審中則被判處200萬韓元罰款。



jin0619@dong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