規定在重建公寓時義務性建設租賃公寓的《重建公寓開發利益收回制》將從5月17日開始執行。
但是,如果現有住宅數不到50戶或將增加爲重建的容積率(大地面積對比建築物總面積的比率)不到30%,就可以不用建設租賃公寓。
因此,可以不用建設租賃公寓的首爾江南龍山永登浦區一帶的中層重建公寓的重建事業預計將會找到活力。建設交通部宣佈,計劃制定出具有上述內容的《城市及居住環境整頓法執行令修正案》,於17日進行立法預告,並從兩個月後的5月17日開始實施。據修正案的內容,在重建階段△只要是在得到事業執行認可之前,就要將容積率增加部分的25%建設爲租賃公寓△而雖然得到了事業執行認可,但是如果沒能得到轉讓承認申請,就要將10%建設爲租賃公寓。
隨著這一措施的實施,預計將增加爲重建公寓的容積率不到30%或現有住宅不滿50戶的江南區狎鷗亭洞現代第6、7期和漢陽第3、5期,以及永登浦區汝矣島洞棉花(音譯)、玫瑰公寓等8.78萬多戶(以2003年末爲標準)的公寓將被排除在措施物件之外。
建交部還爲了扶持居住環境比公寓密集地區惡劣,重建公寓事業又蕭條的低層小區住宅和單獨住宅密集地區的重建公寓事業,放寬了許可標準。
同時還決定,在多家庭低層小區住宅等小規模共同住宅密集地區,三分之二以上的住宅只要具備重建許可要件,就將這一帶指定爲“整頓區域”,允許其重建。而到目前爲止,只有在地區內所有住宅都滿足條件才能進行重建。
另外,在單獨住宅密集地區,把有可能進行重建的家庭數從現在的300戶以上降低到了200戶以上。
黃在成 李相錄 jsonhng@donga.com myzodan@dong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