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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租賃者稅負將有所減輕

Posted March. 31, 2005 23: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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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租賃經營公司的稅金負擔將有所減輕。

因爲,如果租賃經營公司購買5棟以上使用面積在25.7坪(85 m²)以下的住宅,並租賃10年以上,就能被排除在綜合房地産稅(綜房稅)的徵稅物件範圍之外。

另外,新建2棟以上使用面積在45.2坪(149m²)以下的住宅,並租賃5年以上,也能被排除在綜房稅徵稅物件範圍之外,而且還能排除在1家庭3住宅資産增值稅重課物件範圍之外。

副總理兼財政經濟部長官韓德洙31日在首爾中區太平路韓國新聞中心舉行的寬勳俱樂部邀請討論會上表示:“將對購買住宅對外租賃的‘購買租賃住宅’和直接建立住宅租賃的‘建設租賃住宅’者給與稅制實惠。”並公佈了上述決定。

因此,以去年年末爲准,2.5105萬名購買租賃經營公司和6632個建設租賃經營公司中,相當一部分公司的綜房稅負擔將被減輕。

韓德洙表示:“爲了挽救經濟,應該增加對住宅的投資。”並稱:“和購買租賃住宅者相比,應該給與建設租賃住宅者更多的實惠。”

這說明,把建設租賃住宅以投機目的加以利用的經營公司較少,再加上有助於把大規模資金引入住宅建設領域。如果個人建設2棟以上住宅,並租賃5年,就會被認可爲建設租賃經營公司,同樣可以得到稅制實惠。

財經部計劃本月初經過黨政協定修改綜合房地産稅法和所得稅法執行令。



legman@dong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