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於在網上發佈誹謗盧武鉉總統的文章,首爾永登浦洞警察署前警佐李某(48歲)在被揭發後遭解職。但他認爲“解職的處分過重”,並將首爾警察廳廳長告上法庭。本月3日,首爾行政法院行政一部(部長級法官權純一)對此案進行判決,判決原告敗訴。
法庭稱:“原告忘記警察公務員的身份,在執勤時間飲酒,並在許多人登錄的開放的我們黨網站上傳了題爲《盧政府應下臺,金正日第二連》的過激誹謗性文章。此事被媒體公開後,國民對警方的信任大幅降低,這是事實。”
去年9月份,李某在警察署辦公室執勤時,將誹謗總統的文章上傳到開放的我們民黨網站。兩個月後,此事被媒體公開。他被以涉嫌名譽譭謗罪申請拘捕令,但申請沒有得到批准。
1月份,李某遭中央人事委員會的解職後表示:“在執勤過程中,收到患疑難症的兒子病情惡化的消息後,不覺間犯下了錯誤,對此予以解職處分實屬過重。”並提請訴訟。
全芝星 verso@dong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