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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麗玉被疑違反《農田法》

Posted June. 18, 2005 04: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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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大國家党發言人田麗玉的投機疑惑日前浮出水面。

月刊《新東亞》在17日發行的7月刊中報道說,田麗玉和其丈夫李某于1996年5月購買京畿高陽市一山西區大化洞一帶農業振興區域(舊絕對農田)內農田後,面臨土地回收建造農宅,從中賺取了高額行市差價。

田麗玉在購買該農田後,廢棄了好幾年。直到2001年1月京畿道公佈“韓流塢”(旅遊文化住宿園區)預選土地9個月後,才開始建造住宅。

《新東亞》分析說,這可能是爲了通過開發賺取行市差價。因爲如果有住宅,就能獲得比農田更多的補償。

據悉,作爲大化洞農田的補償,田麗玉共獲得了9億韓元左右的差價利益。包括建築費在內,共投資3.4億韓元,8年後淨賺5.6億韓元。

田麗玉還受到在申請國會議員候選人時漏報該房地産的疑惑。

《農田法》規定,如果在嚴格限制土地使用的農業振興區域建造住宅,就必須向行政官廳進行“農田專用申報”。但田麗玉並沒有這麽做。田麗玉在該住宅居住的時間從2001年12月末到2003年10月末,只有1年零10個月。

而且田麗玉在購買農田時並沒有以當地擁有土地最多的戶主H某的名義,而是以梁某的名義簽訂了合同。因此受到從旁協助違反《房地産真名制法》的疑惑。

田麗玉就《新東亞》提出的“投機疑惑”問題表示:“只是想體驗田園生活才建造農宅,並沒有其他的目的。從8年的時間看,我得到的行市差價並不是很多。”就購買農田過程中存在的違法行爲,田麗玉解釋說:“我不知道有這樣的法律程式。如果知道,就不會這樣做。”



曺인직 cij1999@dong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