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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教協要求政府將學生選拔權徹底交給大學

大教協要求政府將學生選拔權徹底交給大學

Posted July. 01, 2005 05: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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韓國大學教育協定會(大教協)30日在大邱INTER-BURGO酒店以“大學競爭力加強的戰略和課題”爲主題召開“2005學年度夏季大學校長座談會”,並提出了擴大大學自主化和政府對結構調整進行財政支援等要求。

高麗大學、延世大學、慶熙大學等4年制大學的163名校長參加了此次座談會,分爲大學錄取制度改善、大學結構調整、地區均衡發展等7個小委員會,對各大懸案進行討論,還向教育人力資源部提出了建議案。

大教協會長樸煐植(光雲大學校長)表示:“大學教育的虧損,是因爲依賴於學雜費的財政結構和因大學教育的大衆化導致學生數增多。”並強調說:“大學要努力進行結構調整,而政府也應對這樣的努力給予積極支援。”

大學協秘書長李鉉清在高等教育動向報告上表示:“應該打破大學間的重復投資和頭破血流的競爭關係,要通過競爭力的提高,打造大學專有的品牌。”並指出:“大學的整合與質量結構調整如果不能並行,將産生大量沒有特性的巨大百貨商店大學。”

在小委上被討論的主要內容如下。

▽將學生選拔權交給大學=從教育部將大學錄取業務移交給大教協的2007學年度開始,應該把學生選拔權全部交給大學。政府既然固守禁止入學考試等“三不政策”,最起碼應該允許大學進行多種形式的論述考試。貢獻入學制應該補充完善問題點,並限制性地允許,才能對大學發展有所幫助。另外,應該針對終身教育希望者擴大定員外的免試錄取範圍。

▽應該抑制結構調整=教育部僅從節減經費的角度考慮,幾乎不會去考慮大學對地區發展的作用。大學之間的整合應該慎重,學生確保率、畢業率、負債比率等對大學的判斷標準要嚴格。虧損大學應該果斷退出,對試圖通過大幅度結構調整來提高教育質量的大學,則有必要給予特別的支援。還應該尋求軟著陸對策,支援那些退出教授的再教育工作。另外,應該擯棄以統籌劃一式規制爲主的結構調整。

▽學生縮減使大學負擔加重=政府規定,同意大學結構改革支援事業參與條件的專職教員確保率要在54.5%以上,到2007學年度爲止的2年間定員數要減少10%等,大學的規模和特性沒有被如實地反映出來。800億韓元的結構調整支援預算也猶如杯水車薪,遠遠不夠。大學得到的支援將無法填補因減少學生所帶來的虧損。從延世大學的情況來看,如果將學生減少10%,4年間的財政損失將達到207億韓元,從2010年開始則將每年減少113億韓元。因此,應該制定出高等教育財政撥款法,將高等教育財源提高到對比國內生産總值(GDP)1%的水平。另外,將捐獻金100%認定爲虧損額等,改善私立大學的稅務結構,並啟動民資吸引工作也極爲必要。

▽法學院的均等分配=在選定法學院(law school)時,應該適用地區均衡分配原則。臨近的2、3所大學也可以組成法學院財團。只有這樣,法學院的申辦才能對地區社會産生積極效果,還能阻止地方人才的外流。另外,在國家考試或政府投資機構進行招聘時,應該對地方大學畢業生分配一定比率的名額。而地區均衡選拔擴大等大學錄取制度,從這樣的角度出發予以制定比較好一些。



李寅澈 inchul@dong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