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決定廢除對住宅的各家庭的核算徵稅,財産稅上升幅度50%的上限制,並決定把到2009年爲止將擁有說實效稅率上調到1%等的對策,只適用於綜合房地産稅物件。
換言之,將於本月末發表的房地産綜合對策中,對擁有較多的高價住宅或土地的階層的稅金將大幅上調,而對除此之外的階層,則是將減輕他們的負擔。
另外,購買房地産時支付的使用稅、註冊稅,預計將會下降大約0.5個百分點。
23日,青瓦台和開放的我們黨,財政經濟部等稱,正在就對1家庭2住宅者的資産增值稅的重課稅措施將與投機地區或房價無關,全部被適用,並將執行時期延期1年以上的方案進行研討。
總統經濟顧問丁文秀當天在由韓國媒體財團(音譯,KPF)在首爾中區太平路首爾外電記者俱樂部舉辦的KPF論壇上表示:“使用稅、註冊稅,雖然應該是與地方財政補充完善方案並行,但是正在爲最大限度地降低而努力。”
黨政正在就把目前是房價的4%的所得稅、註冊稅下調大約0.5個百分點的方案進行研討。
擁有稅對於是綜合房地産稅物件的標準時價6億韓元以上的住宅(空地是4億韓元以上),雖然廢除50%上限制,但對其餘房地産的計劃像目前一樣不超過前一年繳納稅額的50%。
對即使是6億韓元以上的住宅,只要擁有的時間充分長,就給與減免資産增值稅的長期擁有特別減免制度,也決定繼續保持。
丁文秀表示:“正在苦思適當的方案,以避免擁有住宅超過6億韓元以上住宅的1家庭1住宅年金收入者的徵稅負擔劇增。”
高其呈 koh@dong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