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2006學年度第2學期保送生招生考試開始,各大學將不能在論述考試中提出英文提示,並且不能考查學生與數學、科學等要求解答過程和正確答案的題目。
此外,由教授和教師等組成的論述審議委員會在對論述問題進行審議後,如果將其判定爲入學考試,將被處以降低學生定員等強硬的行政和財政性制裁。
各大學將這樣的論述方針予以接受的同時不滿的表示這是過分侵犯自主權,因此正在圍繞全新的論述標準引起爭議。
就2008學年度高考轉型計劃,爲了防止部分大學的論述考試成爲入學考試的爭議物件,教育人力資源部於30日發表了“論述考試審議計劃及論述考試標準”。
△簡答題或多選題△考查特定科目的背記知識△需要解答過程或正確答案的與數學或科學相關的問題△翻譯外語提示文或需要進行解釋的問題等,都被教育部規定爲不適宜論述的問題類型。
教育部表示,雖然就是否應該採用外語提示文議論紛紛,但是決定採納相關意見——“如果不能解讀提示文而無法進行論述,這將成爲名副其實的外語能力靠實”。
由教授、教師、考試專家等18人組成的論述審議委員會決定,不僅針對完成轉型的論述問題,而且在大學出題前要求審議時會對其是否是入學考試與否進行評判。
教育部決定,綜合審議結果後根據違反類型和次數等採取相應制裁措施,針對反復違反的大學會加重處理。制裁措施中包括,縮減學校定員、停止招生、減少預算支援等。
同時,教育部還決定,部分大學的2005學年度統考招生和2006學年度第1學期保送生論述題不適用上述規定。
李寅澈 inchul@dong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