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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爾和5個直轄市將不下調徵稅標準

Posted September. 06, 2005 0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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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爾和釜山、大邱、仁川、光州、大田等5個直轄市決定,保持原定課稅標準(課標),該標準將分別成爲9月和12月徵收的土地財産稅和綜合房地産稅的標準。

因此,在上述地區擁有土地的居民,其稅金負擔將大幅增加。

據行政自治部和各地方自治團體5日表示,首爾、釜山、大邱、仁川、光州、大田等6個城市的60個區郡中,66個區郡將在未下達課稅標準的情況下徵收稅金,並計劃10~12日下達《土地財産稅繳稅通知書》。起初,行政部考慮稅務負擔可能激增,要求各市郡區根據課稅標準上調部分的50%範圍內自行降低課稅標準,但是6大城市隸屬區郡擔心稅收不足,拒絕下調課稅標準。

今年的公示地價發表時間有所不同,所以去年和今年兩年的地價上漲幅度(全國平均37.5%)將一次性反映在共示地價上,如果直接適用這一公示地價,稅務負擔將大幅加重。

行政自治部地方稅政組長姜民求表示:“各地方判斷認爲,大城市的公示地價漲幅低於地方,因此根據現行標準徵收稅金也不會使稅務負擔突然加重。”

相反,京畿、江原、忠北、全北、全南、慶北、濟州等各道的直轄地區隸屬的160餘個市郡中,148個市郡(92.5%)決定對課稅標準的增長部分進行一定下調。不進行任何下調的市郡有12個(7.5%)。

其中,隸屬忠北、忠南、全北、全南、慶南的市郡決定針對課稅標準上漲部分統一下調50%。

京畿道根據31個市郡的具體情況下調比率有所不同。金浦河南市、楊平郡等21個市郡決定下調漲幅的50%,楊州市(40%)、水原市(30%)、安養市(30%)、加平郡(10%)分別採用了不同的下調比率。果川、高陽、富川、南楊州、光明、始興等6個市不會對課稅標準進行下調。

稅務師崔鳳吉分析說:“因各地去的課稅下調比率不同,所以即使地價相同,土地財産稅和土地綜合房地産稅也會根據購買地區出現差異。”



legman@dong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