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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論] 政府不要再用錯誤的統計誤導國民和政策

[社論] 政府不要再用錯誤的統計誤導國民和政策

Posted September. 10, 2005 0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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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不正確的統計爲根據制定的政策,成功的可能性非常低。只有參考準確的統計,才能提高政策可信度和有效性。可以說,“統計強國”是成爲先進國家的一個條件。

政府作爲8.31房地産綜合對策的核心推出的提高(0.15%→1%)擁有稅實效稅率政策是以美國統計爲依據制定的。財政經濟部稅制室長金容瑉表示:“據課稅研究院報告書顯示,美國平均擁有稅率略微超過1%。我們參考這一稅率,將擁有稅率定爲1%。”對此,本報進行了證實。課稅研究院負責人表示:“美國從沒有發表過擁有稅率爲1%的報告書。”

昨天,財政經濟部公佈了解釋資料。其主要內容爲,“美國51個主要城市的住宅財産稅實效稅率爲0.38∼3.88%,華盛頓特區(DC)一帶是1.65%。”美國有2.2萬多個市郡,51個城市僅占0.2%。財經部竟將這一統計結果改成“美國擁有稅率爲1%”,當作將國內稅率最高提高6倍的根據。這與以首爾大學4000多名新生中,僅占1.3%的53名旅外國民特別錄取新生爲准,主張“江南學生比率爲60%”的盧武鉉總統有什麽區別。

美國的擁有稅作爲地方政府向居民提供服務的代價,由居民協商決定。因此,地區居民主動多繳納“爲地區發展進行再投資”的擁有稅。相反,韓國政府甚至對特定地區中產階級聚集的公寓也徵收重稅,通過這一措施,使其他地區得益,並自稱“俠盜王子羅賓漢”。

韓國房價是一戶家庭年平均收入的6.2倍。也就是說,如果年收入爲5000萬韓元,那麽房價就是3.1億韓元。但在美國,如果年收入爲5000萬韓元,房價則是1.85億韓元,平均達3.7倍。在年收入都是5000萬韓元時,以1%的擁有稅率計算,在美國每年要繳納的稅金爲171萬韓元,但我們要繳納310萬韓元。如果再考慮兩國國民的年收入差距,稅金負擔差距將達數倍。

希望政府不要再發表誤導國民和政策的統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