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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論] 決不能容忍電視臺電波私用化

Posted September. 12, 2005 0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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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發生了電視劇主角抗議爲進行大量間接廣告製作不合理內容的事情。SBS電視劇《露露公主》的女主角金貞恩通過互聯網訴苦說:“電視劇似乎是爲了對所有商品都進行間接廣告而才繼續展開。所以,拍戲很累。”由於電視劇名與贊助企業的産品——坐浴盆的名字相似,女主角被諷刺爲“坐浴盆公主”。而直到女主角出面爲止,電視臺才不負責任地播出了“像廣告一樣的電視劇”。

而且事後才得知,沒有經過驗證的誇張的內容已通過KBS一台《需求企劃》節目播出。三個月前,該節目播出了“一家中小企業最先實現電動車商用化”的紀錄片。而製作該紀錄片的委託製作公司代表就是該中小企業總裁的親哥哥。用國民繳納的收視費運營的國家主要電視臺竟然將“擴大包裝的廣告”當作正規節目播出。

KBS社長鄭淵珠在2年前的就職儀式上強調說:“本質上看,空中波是國民的。”即使他不說,我們之所以將公共性和公益性當作電視臺的生命給予高度重視,就是因爲電視臺借用國民的財産—電波,播出節目。因此,電視臺爲特定企業和特定人割讓電波,無異于貪污國民的財産。

將部分電波當作政權的私有物,用來播出親政府節目,是反國民的濫用職權的行爲。而且將另外一部分電波割讓給委託製作公司,播出沒有經過驗證的內容,是玩忽職守的行爲。

《廣播法》規定:“爲避免廣告和節目混淆,要明確區分。”文化觀光部爲逃避該法律,提高電視臺的收入,不惜製造“贊助曝光”一詞,允許播出間接廣告。從《露露公主》的情況中可以看出,間接廣告仍在流行。試問,今後電波的私用化、電臺的商業化將發展到什麽地步?我們決不能眼看著國民的電波財産權遭到侵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