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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論] 政府要明確區分“尚州慘案”的責任

[社論] 政府要明確區分“尚州慘案”的責任

Posted October. 05, 2005 0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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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在是慘不忍睹。發生了不該發生的事故。昨天,在慶北尚州市發生的“MBC演唱會”錄製現場慘案完全是人災。活動舉辦方和行政當局的無安全意識將市民推入了火坑。慘案發生後,相關機關急於推卸責任。

此次慘案反映了一味追求眼前利益的社會風氣。活動企劃、代辦合同、現場進行過程等漏洞百出。首先,尚州市不該把活動舉辦權交給沒有能力舉辦大型演出的團體法人國際文化振興協會。正是他們不負責任的態度和行政製造了事故。他們認爲,地方慶典僅僅是地方自治團體的宣傳手段,與程式沒有任何關係。更何況,負責舉辦活動的團體的會長是尚州市長的妹夫。因此,活動申辦過程受到質疑。

活動費用也有很多令人費解的疑點。國際文化振興協會從尚州市得到了1億韓元的活動費。但他們決定,作爲演唱會製作費,向MBC支付1.3億韓元。可見從一開始就沒有關心安全問題。國際文化振興協會要解釋爲什麽承辦“明知虧損的活動”。

警方和MBC也有責任。來到現場的觀衆超過了1萬人,但警方在現場僅部署了30多名警察。MBC狡辯說,我們只是接受了活動舉辦方製作節目的委託。但難逃現場主持責任。難道進行接受1.3億韓元製作費的“營業行爲”後,可以說觀衆的安全與我無關?

有關當局要對死傷者給予補償和進行治療,全力收拾殘局,並嚴懲負責人。只有這樣,才能防止出現落後國式思考。政府還要對作爲選舉運動的一個偏方,爭先恐後地舉行地方慶典的自治團體長敲響警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