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察總長金鍾彬接受了法務部長官千正培“不要拘留薑禎求”的指揮,因此,留下了“政治家長官”決定是否拘留特別事件嫌疑人的不好的先例。金鍾彬未能貫徹調查檢察官的意見,破壞了檢察機關在政治上中立的原則,因而威信受到嚴重損害。
一線檢察官們希望,金鍾彬不惜“殉職”也要拒絕長官的指揮,防止政界介入調查。他們希望金鍾彬能起到防波堤的作用。但屈服于政界的檢察總長能否重整綱紀,穩定動搖的一線檢察官還是個疑問。
金鍾彬說:“如果不遵從長官的指揮,檢察機關被批評爲不受控制的權力機關。”對於遭受羞辱的檢察總長來說,這一理由太過牽強。利用從沒有行使的法務長官指揮權,指示不要拘留的政權才是“不受控制的權力。”
法務長官親自出面指示“爲保護嫌疑人的人權,進行不拘留調查”本身就是錯誤。雖然檢察總長指示拘留,而法務部長官行使指揮權,阻止進行拘留調查,但對人身拘留的最後判斷權不在警方、檢察機關、法務部。這是司法部的固有許可權。對毀滅證據和逃跑的可能性以及對人權的考慮也是司法部的事情。
據拘捕令和拘捕意見書顯示,姜禎求向北韓勞動党統一宣傳部下屬的反帝民族民主戰線和韓總聯行動方針提供了理論框架。而執政圈不顧他有悖於時代的通敵性,堅持進行不拘留調查。這相當於認同否定大韓民國認同感的行爲。
選擇承受侮辱的檢察總長金鍾彬能恢復名譽和威信的唯一方法就是,徹底查明超越學問的言論自由的警戒線的親北活動的真相,並就是否拘留問題,徵求司法部的意見。然後要預防法務部長官干涉特定事件的情況再次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