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年2月以後出售的所有公共宅地內的公寓,將被適用出售價格聯動宅地費和標準建築費來算出的原價聯動制。
對於從明年3月開始出售的京畿城南市板橋新城市,也將適用該制度。因此,板橋新城市的使用面積在25.7坪以下公寓的出售價預計將被定爲1050萬韓元,而32坪型則將被決定在大約2.7億韓元左右。
國會建設交通委員會於2日召開了全體會議,作爲8.31房地産綜合對策的後續工作,通過了上述內容的住宅法修正案。
該修正案如果能通過今年中的國會全體會議,就將從明年2月開始被執行。
據該修正案中的內容,對於超過25.7坪的公寓,將被適用債券投標制度,即,寫出國民住宅債券最高額的訂購人將得到轉讓資格。
另外,決定將公共宅地內公寓(超過25.7坪的民營公寓除外)的原價公開專案在現行的宅地費、設計費、監理費、附帶費用、加算費用等5項上,再多加上直接工程費和間接工程費,增至7項。而且對於目前不公開原價的公共宅地內的超過25.7坪的民營公寓,也決定公開其宅地費和宅地購買原價。
爲了防止最初的出售者最終將公寓賣貴,從而獲得過多的市價差額,對於出售權及公寓買賣禁止期限,首都圈的25.7坪以下公寓增加到了銷售合同後的10年,超過25.7坪的公寓則增加到了5年。地方的公寓則分別是5年和3年。
與此同時,還通過了包含了將國民租賃住宅園區的最小開發規模從目前30萬坪增加到60萬坪爲主要內容的修訂案。
李承憲 ddr@dong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