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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礎設施負擔金制度引發風波

Posted November. 10, 2005 03: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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圍繞8•31房地産綜合對策的一個核心內容《基礎設施負擔金特別法案》的爭議正不斷擴散。

國會建設交通委員會專門委員室警告說,政府有可能按照自己的意願恣意執行該發案,重建聯合和建設企業表示負擔加重到雙重甚至三重,並表示強烈抗議。

國會建設交通委員會首席專門委員(次官補級)安秉玉最近在“對基礎設施負擔金特別法案的討論意見”中表示:“按照法案來看,政府有可能按照自己的意願恣意執行具有准稅收性質的基礎設施負擔金。”

關於基礎設施負擔金,雖然存在准稅收的性質,但把徵收物件及計算標準等通過總統令和建設交通部長官告示確定是錯誤的。

目前,國會正在商定並審議該法案。

安秉玉指出:“有人指出,開發負擔金將于明年1月份恢復,如果再加上基礎設施負擔金,可能會使對開發事業的投資欲望大大萎縮,將費用負擔轉嫁到普通需求者身上,因此,必須雙管齊下對此進行討論。”

該報告書中預測,首爾江南30坪戶型重建公寓每戶將被徵收3000萬韓元的基礎設施負擔金。

最近,韓國建設産業研究院也公佈研究結果說:“如果引入基礎設施負擔金,購買首爾江南32坪戶型(專用面積25.7坪)公寓時,每戶必須多交1617萬韓元,而位於首爾中區明洞的僅有10坪的店鋪也要比現在多交7957萬韓元。”

重建聯9日舉行了緊急會議,並在會上表示:“如果基礎設施負擔金特別法案得以通過,社員將要承擔難以承受的追加負擔,因此將用盡一切方法阻止該法案通過。”

對此,該法案的主要發起人、開放的我們党議員鄭長善表示:“如果不斷有人指出負擔金過重,可以在立法過程中多少做一些緩和。將在11日舉行的公開聽證會上廣泛收集意見。



李承憲 ddr@dong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