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韓國48所小學和中學試行教師評估制

Posted November. 18, 2005 0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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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選擇試行學校=當天下午,副總理兼教育部長官金振杓發表了教師評估制試行學校的選定結果,並發表了減輕授課負擔對策,同時要求各教育團體能夠給予協助。▶參考表

召集試行學校的工作中,62所小學、26所初中、28所高中等共116所學校(國立占4.3%,公立81%,私立14.7%)給予了支援。

教育部當初決定在各地區分別選定1所小學、初中、高中,但是因全教工等機構的介入出現了撤回申請或放棄申請的學校,因此光州地區未能選出初中,而大田、蔚山、全南地區沒有選出高中,因此大邱、慶北、忠南各選擇了2所學校。在此次選定工作中被排除的68所學校被指定爲了預備試行學校,明年3月開始將參與該項工作。

116所參加試行工作的學校中,選擇校長、副校長、教師全部參與評估的A方案(教育部,學校教師團體總聯合會支援)的有64所學校,並有52所學校選擇了除校長和副校長外只有教師們參與評估的B方案(反映全教工意見)。選定學校中,26所學校執行A方案,22所學校執行B方案。

▽增加5.5萬名教師=教育部決定,爲了教師評價制早日落實,明年開始到2014年每年增加6100名教師,共增加5.5萬名教師,在各小學、初中、高中配置1、2名行政人員,共配置1.5300萬名行政人員。

根據這一計劃,每年需要1900億韓元的資金,共需要1.7萬億韓元資金,並且教師每周平均課時會有所降低。小學會從目前的26小時減少到20小時,初中從21小時減少到18小時,高中從18小時減少到16小時。

此外,教育部還決定,△將校長晉升制度從年功序列改成以能力爲中心△爲提高工作評定制度的客觀性,和教師團體進行商討△強化教師資格評估△從2009年開始推進引進教師培養機關評估認證制事宜。

教育部決定,到明年2月份之前,通過總統諮詢教育改革委員會準備改善教師培養、研修、晉升制度的有關方案。

▽全教工,預告年假鬥爭=當天,全教工委員長李銖日表示:“保留年假鬥爭的情況下,要求中止他們單方面開展的工作,但是教育部進行了拒絕。” 李銖日還要求,△中止試行工作△確保法定教師定員△將標準授課時間法制化△確保教育財政△提出工作評定制度的改善方案。

全教工主張:“通常在未經教師同意的情況下用虛假簽名提交申請書,或者校長在教師不知情的情況下進行申請。這種情況大部分發生了有6個年級以下的小規模學校或全教工工會成員少的農漁村私立學校。”

對此,教育部介紹說:“小規模學校只有6所,要根據學校的規模和建立目的選擇多種學校進行試運營才能制定較好的評估體系。”

教總也要求道:“政府毀掉了會商討推進的承諾,在大多數教師反對的情況下強行了評估制。政府要求得作爲評估主體的教師的理解,並且要推出充分反應現場意見的方案。”



李寅澈 洪性哲 inchul@donga.com sungchul@dong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