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國家情報院竊聽事件,曾經3次接受檢察機關調查的前國情院次長李秀一自殺。現在還無法確定檢察機關調查和李秀一的自殺存在什麽樣的因果關係。自殺行爲與當事人的性格和心理狀態有關,所以不能斷定檢察機關的調查存在問題。大檢察廳真相調查團應該揭開調查過程是否存在問題。真相調查團應該包括外部人士,具備公正性和客觀性。
李秀一自殺是非常可惜的事情,但是竊聽調查不能受到影響。國情院竊聽是第3共和國時期成立中央情報部之後故意犯下的國家犯罪。獨裁時代另當別論,但是在民主化時代執政的總統也沒有杜絕竊聽,這說明活生生的竊聽情報對執政者是很難擺脫的誘惑。這也是不進行徹底的調查和經歷處罰的疼痛就無法讓國情院根深蒂固的竊聽文化脫胎換骨的原因所在。
但即使具有正當的調查目的,也不能侵犯被調查者的人權。去年接受檢察機關調查之後釋放的現代峨山總裁鄭夢憲、釜山市市長安相英、全南道知事朴泰榮、坡州市市長李准源等都接連自殺。發生這種事情之後,法務部和檢察機關幹部們多次強調要進行尊重人權的調查,但是又發生了自殺事件,對此檢察機關首先不能逃避責任。不能動搖竊聽調查,但是要進行揭開李秀一自殺真相的調查,同時還要討論檢察機關調查方法的修改對策。政界應該杜絕想在政治上利用李秀一死亡和竊聽調查的發言。前總統金大中向昨天去問候自己的前議員朴柱宣稱:“寬容曾說6•25戰爭是統一戰爭的人,卻拘捕曾經抓捕共產黨的人,這有失穩妥。”金大中應該做的事情不是向竊聽調查表露不滿,而是對“人權總統”時期國情院進行的竊聽向國民進行道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