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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論] 竊聽案暴露出盧武鉉政府的兩面性

Posted November. 29, 2005 07: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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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證實,國務總理李海瓚曾試圖事先調節對介入非法監聽(竊聽)案的前國家情報院院長的司法處理尺度。李海瓚曾於13日拜訪金大中說,前院長林東源和辛建可能會被拘留,並試圖以此爲籌碼進行政治交易。據悉,李海瓚說,如果他們兩人在適當的位置上表示遺憾,就可以不拘留。他還請求金大中給予協助。

憲法和相關法律明確規定,拘捕令根據檢察官的請求,由法官簽發。拘留與否的判斷標準也是憲法和法律。如果以上事實屬實,李海瓚的行爲就是侵犯檢察機關的政治中立和司法部許可權的違憲行爲。

但金大中不顧李海瓚的“勸說”,否定了介入竊聽的事實。法院根據擔心毀滅證據的檢察機關的請求,簽發了拘捕令。但如果金大中接受交易,會發生什麽事情?政府必將向檢察機關施壓,如果還不行,就讓法務部長官再次行使指揮權,命令“不要拘留。”

盧武鉉政府一有機會就強調說,將把檢察機關、國情院、國稅廳、監查院等可能成爲權力手段的機關“全部送回原位”。但看到憲政史上史無前例的法務部長官千正培就“薑禎求事件”行使調查指揮權和李海瓚違反憲法的行爲,誰會相信政府的話。

更何況,從李海瓚拜訪金大中的全過程看,這很有可能是政府有組織的行爲。在千正培向盧武鉉總統報告調查情況後,才過兩天李海瓚就拜訪了金大中。這說明什麽?政府既想通過根除竊聽非法行爲贏得國民的掌聲,又不想失去湖南民心。而總理擔負起牽線的作用。

檢察機關也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檢察機關認爲,只要林東源和辛建承認介入竊聽,就可以進行不拘留調查。而向法務長官一五一十地報告調查情況,使政府有時間採取“防禦”是破壞檢察機關中立的事情。

青瓦台和李海瓚不要否認說“沒有的事”,應公開政治交易的實情,就違反憲法的行爲道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