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明年開始,如果進行利用覓名電子郵件套取他人情報的“釣魚(Phishing)”行爲或爲了進行非法行爲而發送垃圾郵件,將會受到刑事處罰。
11日,據韓國資訊通信部和國會表示,國會最近通過全體會議通過了上述內容的《有關推進資訊通信網運用及資訊保護的法律修訂案》。
修訂後的法律將在公佈3個月後開始施行。
與此同時,如果利用欺騙手段通過資訊通信網收集他人情報進行釣魚行爲,將會受到“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3000萬韓元以下罰款”的處罰。
如果爲了進行出售毒品或淫穢物品等非法行爲而發送垃圾郵件後被發現,將會受到“1年以下有期徒刑或1000萬韓元以下罰款”的處罰。
隨著處罰力度加強,利用網上釣魚手段進行金融欺詐的行爲有望大大減少。目前爲止,針對發送垃圾郵件的行爲僅進行罰款等行政處罰。
李相錄 myzodan@dong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