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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橋45坪戶型實售價每坪1600萬韓元

Posted December. 29, 2005 0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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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爲8•31房地産綜合對策的一環,建設交通部制定了具有下述內容的住宅法執行令及執行規定修訂案,並於29日進行立法預告。

○45坪戶型公寓需要現金1.3億∼2億韓元

據推算,在承購板橋45坪戶型公寓時需要花費的債權上限額爲3.43億韓元。

在購買債權後可以立即將其出售。因此,即使是以3.43億韓元的價格投標,但實際上掌握在手中的金額爲1.2億韓元就可以了。

另外,債權也可以分期付款,以3.43億韓元爲標準,超過1億韓元的2.43億韓元可以在簽約初期和支付餘額時,先後分兩次支付,每次支付1.215億韓元。

也就是說,在簽約初期,只要擁有2.215億韓元債權的損失額——7752萬韓元就可以了。

因此,中標者在簽約的時候,如果簽約金是售價的20%(1.2億韓元),就應該擁有1.9725億韓元的現金。如果簽約金是售價的10%(6000萬韓元),就需要1.3752億韓元現金。

債權招標制是爲不出現過大的行市差價,根據住宅債權購買額的高低順序,從公寓承購者中選定中標者的制度。

但是,要想購買45坪戶型公寓,必須擁有2億韓元左右的現金,因此,只有富裕的人們才能承購,由此預計,將會引發對採取該措施的宗旨的爭議。

○商住兩用公寓售出後5年內不能出售

原定只適用於公共宅地內的公寓的禁止銷售權轉賣制度將擴大適用于商住兩用公寓。

板橋新城市等首都地區的過密抑制區域和成長管理區域5年內不可轉賣,其他地區3年內不可轉賣。

另外,公共宅地內公寓的再中標限制時期也和轉賣禁止時期相似。

首都地區專用面積低於25.7坪的公寓在10年(地方,5年)內禁止再中標,超過25.7坪的公寓5年(地方,3年)內禁止再中標。

公共宅地內月租型租賃公寓的租金將根據臨近地區行情確定,優先租給承購儲蓄、應付款和存款排在首尾的無住宅戶主。

還將引入“銷售權狗仔隊”制度,其內容是,只要對違反銷售權轉賣禁止期限,出售住宅的人進行申告,每次將最高支付50萬韓元的褒獎金。

與此同時,除居住者的宅地外,公共宅地的所有土地在進行所有權轉移登記之前,禁止過戶。因此,這段時間內購買公共宅地後,在所有權轉移登記之前,收取差額進行銷售等炒高地價的慣行可能會在一定程度上受到控制。

另外,公共宅地的開發商還將公開用地費、建設費、人工費、遷居對策費、銷售費、普通管理費、其他費用等7項土地成本專案。

而板橋新城市內專用面積超過25.7坪公寓中,由民間企業負責設計和施工的3640棟將建成35層建築物。



李承憲 黃在成 ddr@donga.com jsonhng@dong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