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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論] 要通過《私學法》再修訂恢復國會

Posted January. 31, 2006 0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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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放的我們党院內代表金漢吉和大國家党院內代表李在五昨天在北漢山舉行“山中會談”,決定於下月1日正常恢復國會。雙方還決定,只要大國家黨提出再修訂案,就在國會教育委員會討論導致國會癱瘓的《私立學校法》問題。

國會空轉53天,是因爲執政黨強行推進《私學法》修訂案。政府和執政黨沒有採納認爲修訂案存在引入開放型理事制、禁止理事長親屬擔任校長等諸多違憲有害條款的私學、法律界以及在野黨的主張。在修訂案通過後,遭到私學的強烈抗議。政府提出了用執行令補充母法的有悖於法律的構想。

執政黨同意進行再修訂協商,雖然爲時已晚,但是不幸中的大幸。因爲這表明政府承認了修改的《私學法》存在的問題。希望朝野仔細討論焦點事案,重新修改惡法——《私學法》。在此過程中,執政黨不能以阻止極少數私學腐敗爲由,重蹈侵犯私學的自律性,使教育現場成爲教員團體的鬥爭場的覆轍。

提交到國會的懸案堆積如山。5個部門長官和警察廳長人事聽證會急需處理。政府要全面考核飽受批評的內定人選的資質和能力,使國民能判斷其是不是最適合的人選。而且還要圓滿地處理增稅對減稅、法律界中間人尹相林案、黃禹錫教授案等。

對基礎議員選舉區制問題也要給予足夠的重視。直轄市議會把各地區民間選舉區劃定委員會呈上的161個4人選舉區減至39個,把2人選舉區從原來的366個增至607個,有悖於爲吸收各種人才引入的中大選舉區制的宗旨。這可能使開放的我們黨和大國家黨“分食”基礎議會,因此要重新進行調整。

在此次春節休假時,朝野應該聽到了要結束政治鬥爭,致力於挽救民生經濟的民聲。從2月臨時國會開始,朝野要將此付諸於實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