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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平委有望引入委員長職務代理體制

Posted March. 10, 2006 0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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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日結束任期的前公平交易委員會委員長姜哲圭的後繼人選尚未確定。從而引發了委員長職位發生空缺的現象。

公正交易委員會表示,由於從10日開始委員長職位發生空缺,將由副委員長姜大衡代理委員長職務。

在2003年3月前公平委員長李南基離任時,由於3日後才任命薑哲圭爲新委員長,也曾引入了職務代理體制。但當時是李南基在任期還沒有結束的情況下遞交辭呈,所以才出現空缺。和此次情況有所不同。

《公平交易法》第38條第3項規定:“在委員長因事故不能履行職務時,由副委員長代理其職務。”

但這次是因爲總統沒有任命後繼人選,委員長職位才出現空缺。所以,就能不能把這種情況視爲“事故”,公平委內部議論紛紛。

公平委爲尋找能使用這一條款的法律依據,努力翻閱了各種案例。結果,找到了1998年3月大國家党向憲法法院提出的關於前代理國務總理金鍾泌任命處分無效訴訟的判決文。

這份判決指出:“《政府組織法》規定,在國務總理因事故不能履行職務時,由職務代理者代爲履行職務。這裏說的故事是指國務總理不能履行職務的普通情況。”

公平委以此爲依據主張,總統不任命後繼人選屬於“公平委員長不能履行職務的普通情況。”因此,引入代理體制也沒有問題。

如果公平委對“事故”的解釋正確,那麽從結果上看,盧武鉉總統不任命後繼人選相當於引發了公平委員長的“事故”。

據悉,新委員長在總統14日結束對非洲國家的巡訪回國後,與31日結束任期的韓國銀行總裁等一起任命。因此,委員長職位空缺情況將持續一段時間。

下任委員長候選人有前副委員長金炳日和趙學國。



朴賢眞 witness@dong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