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未滿13周歲的兒童進行性暴力的罪犯有望受到更加嚴厲的處罰。另外,通過網路等媒體公開性暴力受害人個人資料者將受到刑事處罰。
法務部26日表示,向國會提交了修訂相關法律的意見,以便對兒童性暴力罪犯適用強姦罪,因法律上的不完善,兒童性暴力罪犯一直適用處罰力度相對較低的強制猥褻罪。
法務部在意見書中提出,如果對未滿13周歲的兒童通過暴力或脅迫的手段進行性猥褻,將被列爲“類似強姦”,和強姦罪一樣處以“3年以上”有期徒刑。
法務部解釋說,一直以來,因對未滿13周歲兒童進行性暴力犯罪接受公開個人資訊審議的人中,78%適用了強制猥褻罪。
強制猥褻罪可以被判處10年以下有期徒刑或1500萬韓元以下的罰款。
另外,法務部還決定,就像最近引發爭議的在職教師對合同工女教師實施性暴力的事件一樣,普通人如果通過網路等媒體公開性暴力受害人的個人資料,將受到刑事處罰。
目前,僅面向調查或審判機關工作人員禁止泄露性暴力受害人的身份或私生活隱私。
但是,在這種情況下,法務部會根據受害人本人的意願進行調查和處罰。
另外,法務部還提出,如果在沒有得到受害人同意的情況下,在網路、出版物、廣播媒體上公開其個人資料,將處以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500萬韓元以下的罰款。
針對一些利用“地鐵秘密攝像頭”等裝置,在沒有得到對方同意的情況下進行拍攝,並將視頻通過網路等媒體散佈者,也將新設刑事處罰規定。
趙龍雨 woogija@dong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