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o to contents

[社論] 明天又要出臺房地産對策?

Posted March. 29, 2006 08:01   

한국어

政府當局明天又將出臺房地産對策。內容是,對首爾江南等地的重建公寓徵收高達因重建而上漲的房價50%的開發負擔金,並搞活江北地區的開發。這是盧武鉉政府執政以後的37個月裏,第4次出臺大的房地産對策,如果算上小的對策,這是第35次出臺房地産對策。

此次房地産對策的內容還包括,重建建築中,除降低收益性的建築外,使已經開始實行的租賃及中小型公寓義務建設制度得到維持,並加強安全檢查程式,使批准程式複雜化。但是,以教育條件好等因素爲由,對江南地區大型公寓的需求量已經增大,在這種情況下說要控制部分重建建築的需求,能否穩定房價令人懷疑。需求轉移的普通公寓價格上漲的“氣球效應”也已經表現出來。

而且,還出現了對開發負擔金是否違憲的爭議。有人主張,政府沒有改變重建建築的性質和用途,只是增加了住宅面積,因此不能徵收開發負擔金。在重建建築時義務建設租賃住宅的規定已經被提出違憲訴訟。違憲是非爭議之所以如此頻繁,是因爲政府濫發可能侵害到財産權的規定。

財政經濟部的一位高層負責人最近說:“去年開始實施8•31房地産綜合對策以後,在江南地區購買住宅的80%以上人士被確認爲實際需要者。”這相當於承認了一直以來譴責房地産市場像投機場一樣的做法是錯誤的。如果這樣,對策也應該符合市場原理,順應“高級”需求,擴大供給等。但是,盧武鉉口中說:“不要嘲笑8•31對策”,卻固執於以懲罰性重課稅和限制爲主的“8•31對策”。因爲他只接受通過8•31對策獲得勳章的公務員的報告。

甚至在執政黨內也有人指出,由於房地産對策逆市場潮流而動,因此根本無法産生政策成效,只會扭曲市場前進的方向。但爲什麽還不加以重視?可能政府不願意承認政策失敗,而且爲迎合因房地産而“餓肚子”的人,通過拆東牆補西牆的方式反復實施“意氣相投政策”,如果這樣,我們很難期待市場的穩定和興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