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日下午,開放的我們黨在大國家黨沒有參加的情況下,在民主黨和民主勞動黨的幫助下舉行了國會全體會議,強行處理了《居民傳喚法》和《重建建築超額利潤回收法》以及《3·30房地産對策法》等6項法案。
《居民傳喚法》的內容是,如果得到10∼20%以上的有權投票者的簽名,就可以實行居民傳喚投票,只要三分之一的有權投票者進行了投票,並且贊成票數超過一半,就可以立即使廣域及基礎地方自治團體長和議員下臺。
開放的我們黨主張說,通過居民傳喚投票可以牽制通過選舉誕生的公務員的專政和腐敗現象,但大國家党和部分專家則認爲,如果以政治目的濫用居民傳喚投票,地方自治團體可能會陷入混亂,因此一直要求補充立法。
當天,在大國家党議員的阻止下,國會議長金元基被困在國會議長公館裏,因此,他將主持權委託給國會副議長金德圭,他在25分鐘之內就使上呈的《居民傳喚法》等6項法案全部通過。
當天,大國家黨要求“先修訂《私立學校法》”,並表明了反對處理法案之意,但卻未能阻止開放的我們黨強行處理法案。
開放的我們黨當初想要處理的房地産相關法案共有3項,但由於大國家黨的阻止,其中爲消除承租方居住不穩的《租賃住宅法》沒有被提到日程上來。
朴成遠 swpark@dong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