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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投資者22日起可以投資爲目的購買海外房地産

個人投資者22日起可以投資爲目的購買海外房地産

Posted May. 19, 2006 0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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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22日開始,個人也可以以投資爲目的購買價值100萬美元(約9.5億韓元,以匯款額爲准)以內的海外房地産。

目前,不得購買不用於居住的海外房地産。

財政經濟部18日公佈了具有上述內容的《外匯自由化推進方案》。

根據該方案,個人可以在美國、中國、泰國、澳大利亞等海外國家購買匯款金額在100萬美元以下的房地産,交易次數不限。

匯款限額不是以家庭,而是以個人爲准,因此,有能力購買房地産的家庭成員如果超過2人,每個家庭的交易金額也可以超過100萬美元。

財政經濟部國際金融局局長權泰鈞解釋說:“我們計劃分階段提高能夠購買的房地産的限額,並於2008∼2009年前後完全廢除限額制度。”

購買海外房地産的人必須在購買房地産後每隔兩年向交易銀行提交一次能夠證明所有權的文件。這是爲了防止在海外購買房地産後,將其贈送給在當地居住的子女,從而逃稅。

出售房地産時,必須向交易銀行進行申告,出售房地産的資金必須重新拿回國內。

另外,財政經濟部爲使韓元成爲國際通用貨幣,決定從22日開始,將外國人可以從銀行借貸的韓元限額從現行的10億韓元增加到100億韓元。

爲提高外國人向國內韓元債券投資的比率,還將於下半年(7∼12月)開始推進把對債券利息收入徵收的預提稅稅率從現行的25%降到14%的方案。

三星經濟研究院首席研究員鄭永植說:“國內證券市場不穩定,韓國的債券利率又低於美國,因此,外國人能否對韓元標識的金融商品大量投資還是未知數。”



洪守鏞 金善宇 legman@donga.com sublime@dong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