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選舉運動第一天各候選人紛紛上街拉票

Posted May. 19, 2006 0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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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1地方選舉運動第一天18日,各候選人從淩晨開始在大街上呼籲選民給他“投一票”。

由於修改的《選舉法》過於籠統,各地區選舉管理委員會當天接到無數諮詢電話,針對各種情況詢問是否違反《選舉法》。

由於4個選舉同時進行,再加上向基礎議員選舉引入中選舉區制和政黨公薦制,選民們表現出“分不清誰”的反應。

參加忠北清州市基礎議員選舉的金景世(音)候選人說:“要成爲像超人一樣的政治家。”並穿著電影《超人》主人公的服裝,展開了選舉運動。結果,選管委通知其“違反《選舉法》”,這令他非常難堪。忠北道選管委給出的權威解釋是,“凡是使用標牌、標誌物、吉祥物、象徵物的方式都非法。”

而參加忠北曾平郡基礎議員選舉的朴仁碩(音)候選人考慮到人參是該地區土特産,穿上了“采參人”的服裝。但選管委認爲“沒關係”。聽到選管委的這一回答,他才放下心來。

參加全北長水郡守選舉的A候選人在走訪農家,呼籲支援的過程中,看到一個老人搬沈重的苗床,原想幫他搬,但考慮到《選舉法》,沒有這麽做。因爲,隨行人員堅決反對說:“候選人本人和選舉運動人士幫選民幹活相當於《選舉法》禁止的提供勞務行爲。”

挑戰光州基礎議員選舉的B候選人在最近和前來幫手的姐姐的婆家一起用餐後,猶豫要不要結賬,最終還是他付了錢。

他說:“雖然明知違反《選舉法》,但我實在無法對親家大人說,我們各自結賬吧。每當親戚們要把名片給周圍的人看時,我都要不厭其煩地說明這樣違反《選舉法》。”

一位廣域市長候選人有關人士抱怨說:“在此次的《選舉法》中有很多地方要徵求權威解釋,要一一與選管委進行商議,太麻煩了。”

在競選中被淘汰的預備候選人作爲無黨派人士,在其他選舉區出馬或參加另一種選舉的“變更競選”也令選民頭疼。

造成這一現象,是因爲現行的《選舉法》規定,在黨內競選中落敗,就不能以無黨派人士候選人在同一選舉區登記,但沒有限制落敗的候選人不能更換選舉區和上調或下調選舉目標。

開放的我們黨光州西區廣域議員某候選人在最近的競選中落敗後,更換選舉區以無黨派人士的身份參加了廣域議員選舉。而在光州南區廣域議員競選中落敗的另一名候選人,以無黨派人士的身份挑戰南區廳長選舉。

在全南木浦基礎議員選舉中,妻子代替公薦落敗的丈夫,丈夫代替妻子分別參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