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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論] 爲搞活企業成立總理室委員會?

Posted May. 26, 2006 0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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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天在青瓦台舉行的“大-中小企業相生合作報告大會”上,韓國總統盧武鉉說:“企業要自主開展(相生政策)。說政府‘強迫大企業’、‘威脅’的主張並不屬實。”這是對“政府強迫大企業展開相生合作”的譴責的解釋。但是,將20名大企業代表和經濟團體代表叫到青瓦台會議室,強調和中小企業相生的必要性,能否把這種進行“相生誓約”的做法說成是“自主”令人懷疑。

“現在是企業相生的時代”這句話是正確的。如果不能和配件、合作、承包企業共同成長,大企業也得不到發展。大企業和經濟團體自發展開相生行動,接連出臺爲社會服務和貢獻方案的做法也是因爲這個原因。即使一定要說成是“報告大會”,也不必非得在青瓦台舉行這種活動。全國經濟人聯合會(全經聯)當天報告稱:“30大集團爲開展相生合作,將向中小企業投資1.36萬億韓元。”國民認爲這是青瓦台和産業資源部的功勞嗎?恐怕更多的人會聯想到權威主義時期的舊態。

嘴上說的是“自主”,但將相生合作物件從10大集團擴大到30大集團,除1次合作企業外,還規定和2次合作企業開展相生計劃的做法也是前後不一致。自由企業院法律經濟室長權赫哲(音)譴責說:“政府主導的相生合作是單方面想要開展慈善事業的做法。政府正在將社會責任轉嫁給企業。”

在已經“委員會”四溢的國務總理室裏成立“相生合作委員會”的突發奇想也令人難以理解。民間做得好好的,政府爲什麽要安排專門負責的公務員,新設委員會來盯著企業,承擔義務呢?政府提出了幾種想法,其中包括,如果面向周圍中小企業勞動者開放大企業的保育設施,就會有助於解決低生育問題等。且不論想法是否妥當,負擔還是要由企業來承擔。而政府只知道轉嫁責任、炫耀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