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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毒面具零件供應引起特惠非議

Posted June. 07, 2006 07:18   

經證實,最近被法院判定爲不正當企業而停止向國防部供應K-1防毒面具的S物産在法院判決前,與防衛事業廳簽訂一份59億韓元的K-1防毒面具零件供應合同。因而引發了特惠非議。

據軍隊有關人士6日透露,S物産在上月29日與防衛事業廳簽訂了59億韓元的K-1防毒面具零件供應合同。合同規定,S物産向防衛事業廳供應淨化桶和篩檢程式。但在兩天後的1日,S物産被法院判定爲不正當企業,被禁止未來1年零8個月內不得參與國內防毒面具和零件供貨競標。

S物産從80年代初期到去年,每年向國防部供應了3萬個K-1防毒面具。但在2004年因向首爾市25個區提供13.4萬多個“劣質國民防毒面具”而受到政府當局的制裁。上月初,消防防災廳發表說,S物産在2002年9月前生産的41.3萬多個國民防毒面具淨化桶屬於劣質産品。

S物産代表因涉嫌爲被選定爲國民防毒面具生産商,向有關公務員提供金錢而受到刑事處分。

因産品性能不良和供貨腐敗案,法院對S物産判決不正當企業是情理之中的事情。但防衛事業廳仍與S物産簽訂價值59億韓元的合同。因此掀起了軒然大波。軍隊內外批評說,防衛事業廳對S物産給予特殊照顧。

對此,防衛事業廳方解釋說:“我國軍需品供貨企業比較少。如果S物産被指定爲不正當企業,軍隊擁有的K-1防毒面軍零件供應就會出現問題。因此,在瞭解各軍的需求後,合法簽訂合同。雖然不得已,但沒有對S物産給予特殊照顧。”

《國家合同法》執行令第76條規定,如果國家機關有不得已的苦衷,可以與不正當企業簽訂授權合同。

但軍隊有關負責人說:“雖然可以與不正當企業簽訂授權合同,但程式繁瑣,只會消耗更長的時間。從這一點看在被指定爲不正當企業前匆忙簽訂鉅額合同,容易受到誤會。”



尹相虎 ysh1005@dong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