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會於20日選出了將負責17屆國會後半期的19個常任委員會及特別委員會的委員長。因5·31地方選舉而超出法定時限(5月29日)20多天後,終於完成了後半期人員組成工作。
▽常任委員長團年輕化=開放的我們黨佔據了運營委員長等9個常任委員長的席位,而大國家黨則佔據了司法委員長等8個席位。預算決算特別委員會和倫理特別委員會兩個常設特別委員會委員長全部由開放的我們党所屬人士佔據。
在下半期常任委員長團中,三屆議員達10人,超過了一半,但也湧現出7名二屆議員和2名初選議員,初選、二選委員長達9人。從17屆國會上半期的組成結構看,4屆議員有2人,三屆有15人,二屆和初選各有1人,與此相比,此次當選人士的屆數大幅降低。
其中女性共有3人,除兼職委員會——女性家庭委員會和倫理特別委員會之外的普通常任委員會中,只有文化觀光委員長是女性。
▽一度非常激烈的奪位之爭=開放的我們黨和大國家党議員就分配給自己所屬黨派的常任委員長的位置展開了激烈的“內部預選戰”。從開放的我們黨的情況看,議員們就文化觀光委員長和國防委員長、統一外交通商委員長的位置展開了激烈的內部競爭,還在整頓交通方面花費了心思。
大國家黨內部也就財政經濟委員長、女性家庭委員長的位置展開了競選,最後選定了鄭義和議員和文姬議員。
常任委員長的競爭之所以如此激烈,是因爲名譽和其他權力非常之大。委員長掌控著手握管轄部門和機構的預算審查權的常任委員會的命運。另外還擁有先於全體會議議決相關法案的許可權。同時也會成爲利益團體的行賄物件。
同時,委員長還會比普通議員每個月多收到近1000萬韓元資金,其中包括級別補助費、月定職責費、活動費和車輛保養費等。
▽逃避司法委員長=與其他常任委員會相比,司法委員會堪稱是業務量大,但卻沒有其他實際利益的“逃避”常任委員會。就司法常任委員會的組成,兩黨蒙受了恥辱。去年,通過《國會法》的修訂,司法委員被禁止作爲律師進行活動,因此,律師出身的議員們都不願意被分配到常任委員會中,這使司法委員會的人手安排問題更加艱難。
開放的我們黨在19日之前,由院內代表團出面和律師出身的議員們舉行聚會,展開說服工作,半強制性地將上半期沒有在司法委員會工作過的議員安排到下半期司法委員會中。因此,大部分司法委員都不是通過“志願”而是通過“調任”的方式當選。一名議員透露說:“雖然勉強當選,但還發生了互相都不想當幹事的情景。”
大國家黨的情況雖然略好於開放的我們黨,但在人選方面經歷的困難也大同小異。被分配到司法委員會的羅卿瑗議員說:“剛開始希望到其他常任委員會,但最後接受了院內代表團‘需要律師出身人士’的勸說。”
鄭用寬 yongari@donga.com cij1999@dong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