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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論] 規章制度不放寬,還談什麽改革?

Posted June. 23, 2006 0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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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副總理韓德洙最近表示:“我們將把所有政策和創造工作崗位聯繫起來進行決定並推進。”也就是說,他深深瞭解充足的工作崗位是由企業創造出來的事實。但據說,要想在韓國創立公司法人,需要的文件達美國的9.6倍,花費的費用也接近美國的兩倍。盧武鉉政府不但不解決使創業艱難的限制規定,還自吹自擂地高呼限制規定改革和政府革新。

産業研究院表示,創立公司法人需要48份文件。而美國只需要5份,加拿大需要7份。國內的創業程式必須經過16個階段,從組成發起人到公證、購入債券、註冊申請、創立申告等。美國和加拿大雖然需要13個階段,但6個階段以後的程式只要報告即可。在韓國,要想創立資本達5000萬韓元的股份公司,需要花費99.5萬韓元的資金,其中包括文件公證費10萬韓元,註冊稅24萬韓元,法務士代理手續費53萬韓元等。而美國和加拿大分別需要56.5萬韓元和57.4萬韓元。

制定文件或選定商號也不容易。因名稱相同或相似的原因在註冊申請時必須改變公司名的創業企業達調查物件的三分之一。另外,由於設立法人的文件不標準,而且沒有提交樣本等資料而委託法務士負責制定註冊文件等所有文件的情況達90%。據中小企業研究院透露,建立製造業工廠的限制規定足有328項。要想建造高爾夫球場,僅圖章就要蓋700多個。在世界第97位的創業環境下,很難降低青年失業率。

要想創造工作崗位,必須先解決創業限制規定。政府雖然決定從下月開始著手修訂相關法律,但這依舊無法讓人信任。不能光口中高呼“電子政府,革新政府”,而應該大幅簡化各種許可申請等行政程式。另外,即使是爲了遵守創造工作崗位的承諾,政府也應該先放寬首都地區建立工廠的限制規定。出資總額限制規定也應該早日解除。現在還有比這更重要的改革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