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韓國拒絕引渡越南反體制人士

Posted July. 28, 2006 0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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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南政府要求韓國引渡被認爲是“泰國駐越南大使館炸彈恐怖事件”主謀的越南政治犯,但韓國法院做出了拒絕引渡犯人的決定。

首爾高級法院刑事第10部27日在對有關越南人恩烏彥赫烏紮仁(57歲)的犯人引渡審查請求案的審理中,拒絕將恩烏彥赫烏紮仁引渡至本國。法院在司法史上首次做出有關政治犯的引渡審查決定。

法院表示,恩烏彥赫烏紮仁的犯罪事實包括投擲爆炸物在內共有13項。但是,對韓國和越南簽署的《犯人引渡條約》和《國內犯人引渡法》等相關條款進行仔細研究的結果,完全符合拒絕引渡政治犯的理由。

法院表示,越南並沒有加入可以引渡犯人的《旨在抑制炸彈恐怖活動的國際合約》,同時“美國9.11恐怖事件”之後通過的聯合國安理會決議並沒有規定具體的犯人引渡義務。所以雖然檢察廳主張恩烏彥赫烏紮仁的事件是“政治犯不引渡”原則外的一個特例,但法院並沒有接受檢察廳的主張。由於首爾高級法院做出此次決定後,無法繼續向大法院上訴,所以京畿道儀旺市首爾拘留所於當天下午5時左右釋放了恩烏彥赫烏紮仁。

恩烏彥赫烏紮仁是檢察廳應外國政府的要求申請引渡的犯人。法院拒絕引渡一事件非常罕見的事情。法院此次的決定將重點放在了《國際法》的基本原則——“政治犯不引渡”原則上而不是放在韓-越南經濟外交關係之一現實上。因此,有人擔心韓-越南外交關係是否會因此次決定産生摩擦。今年5月越南總統親自向青瓦台發來要求引渡恩武延赫烏紮仁的信函等,越南政府在引渡恩武延赫烏紮仁這件事上做出了很多努力。

外交通商部負責人當天表示,韓-越南關係存在很多變數,不能認爲因此次決定便會導致兩國關係出現矛盾。



鄭孝珍 全芝星 wiseweb@donga.com verso@dong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