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5日證實,從2004年開始,政府和地方自治團體爲促進首都圈企業轉移到地方而對其支援的890億韓元補助金中,55%的490億韓元被用於違背初衷的用途,支援事業實際上是一場“血金浪費”。
據悉,政府特別修改了支援補助金規定,並在開啓該工作之前已經向推進地方轉移的4家企業下撥了266億韓元的補助金。
這是本報分析國會預算結算特別委員會大國家党議員沈在哲的産業資源部《推進企業地方流動促進工作現況》資料後得出的結果。公開對地方轉移企業的補助金明細這還是首例。
▽補助金變相支援=據資料分析,政府和地方自治團體自2004年5月至今年6月先後32次共下撥了891.11億韓元,作爲轉移地方的補助金提供給首都圈企業。
但其中,變相支援的事例很多,而且事後管理也不善。
實施該工作(2004年5月)10年前的1995年曾在全北完州郡購買地皮以後開辦工廠的LS 電線公司于去年向産業資源部申請了企業地方轉移補助金,得到150億韓元補助金。在2002年和2003年購買工廠地皮的Deasang公司、Yuyu公司、世運醫療有限公司等3家企業也分別得到了2.56億~100億韓元的補助金。
在此過程中,政府於2004年10月對當初的規定進行修改,使他們能夠在已經購買的地皮上建立建築物或設施時也能得到補助金,而當初的規定限制他們只能在爲轉移到地方而購買土地時才能得到補助金。
▽混亂的事後管理=在京畿始興市的大昌工業等14家企業於2005年稱要轉移到忠南唐津郡,並因此得到138.36億韓元的補助金,可至今也沒有開始施工。
友利ETI和NANO SHYNE TECH只是將部分設施轉移到地方,現仍在京畿安山市辦公,而手機製造公司VK得到18.8億韓元的政府補助金後一直也沒有進行企業轉移工作,直到今年7月已經宣佈破産。
沈在哲指出:“由於盲目投資和混亂的事後管理,數百億的稅款被以變相手法用於其他用途,違背促進企業地方轉移的初衷。”
▽預算執行率也低=據悉,由於願意轉移到地方的企業少,現在的預算執行率也很低下。政府作爲2004年地方轉移企業的支援補助金下撥300億韓元的補助金,但實際支援的金額僅達其 44%的135億韓元。在2005年,雖然共300億韓元的補助金都已經得到執行,但其中的266.44億韓元支援給了之前就開始要轉移的4家企業,因此符合初衷的支援金額只有爲33億韓元。
尤其是今年上半年(1~6月)的執行業績僅爲年均預算額238億韓元中向一家企業支援的8.32億韓元。然而,政府還將該工作的明年預算定爲300億韓元。
支援首都圈企業的地方轉移工作,因向轉移目標地區地方自治團體也向企業支援補助金,其金額等於甚至多於政府補助金,而且採用對配基金的方式運行。因此,中央政府的決定一旦出錯,就很可能造成國稅和地稅的二重浪費。
李相錄 myzodan@dong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