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日(韓國時間15日),聯合國安理會一致表決通過了譴責北韓核子試驗,對北韓採取強硬制裁的決議(resolution)。
▽安理會對北決議=安理會當天表決通過的對北決議包含6.25戰爭後最強硬的制裁內容,但沒有全面引入可以對北採取軍事措施的《聯合國憲章》第七章,而引入了只允許採取非軍事制裁的第七章第四十一條。
▽北韓抗議和美日增加措施=北韓駐聯合國大使朴吉淵在安理會通過決議後說:“全面否決決議。如果美國加大對我們的壓力,朝鮮民主主義人民共和國將視其爲戰爭布告,採取武力應對措施。”
日本自民黨15日決定,爲使海上自衛隊親自對北韓船隻進行檢查和在後防援助美軍搜查作戰制定《特別措施法》。自民黨計劃,特別是,在海上自衛隊親自進行檢查時,可以進行警告射擊等率先使用武器。
▽證實核子試驗事實=美國在疑似北韓核子試驗地點的鹹鏡北道豐溪裏上空檢測到了放射能物質。
美國媒體13日報道說,美國政府在北韓宣佈核子試驗兩天後的11日出動特殊檢測機WC-135,在豐溪裏上空檢測到核爆時産生的放射能物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