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在去年10月份的第37次韓美年例安保協定會(SCM)上,政府向美國提議刪除有關重新確認美國提供核保護傘的共同文件條款,政府進行了解釋,由此引發了一場真實性爭議。
政府高官17日稱:“去年的六方會談上簽訂《9.19聯合聲明》後,在與美國一同調整SCM共同文件的過程中,曾用口頭方式向美國提議刪除核保護傘措辭。”就是說,去年9月末,在對共同文件草案進行協商之前,已經對刪除條款的問題進行了討論。
但據韓美政府大部分消息人士稱,韓國政府會見了爲參加10月21日的首爾SCM而訪問韓國的美國政府負責人,並在最終調整共同文件的過程中直接提議刪除核保護傘條款。
美國政府一位元消息人士稱:“據我所知,韓國政府負責人于10月19日或20日左右在首爾的一家酒店進行協商時要求刪除核保護傘條款。”
據悉,在當時推進核保護傘條款刪除工作的國家安全保障會議(NSC)負責人的解釋也與事實不符。
曾在NSC擔任核心要職的一位政府負責人在16日接受本報電話採訪時稱:“從來沒有向美國提議過刪除核保護傘條款。曾經只是在工作組層面進行了討論,並且最終內部決定不提出這一提議。”
但17日政府通過刊登在國政簡報網站上的文章稱:“對修改美國提供核保護傘條款的部分措辭問題,已經與美國進行了協商。”這與前面的表述截然相反。
當時擔任NSC負責人的另一位元人士在接受本報電話採訪時稱:“當時考慮的是將核保護傘條款寫進韓美相互防衛公約或用‘積極應對核威脅’等措辭予以替代,但由於最終沒有想到最恰當的措辭,因此決定還是維持原來的核保護傘條款。”
但政府負責人在17日的新聞吹風會上稱:“從來沒聽說過要用其他措辭代替‘核保護傘’的事情,我只聽到在與美國口頭交換意見的過程中曾討論過刪除條款的問題,但並未談及‘替代’問題。”
李明鍵 河泰元 gun43@donga.com taewon_ha@dong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