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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活動費用”不需要交收據?

Posted November. 25, 2006 0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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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國家党議員李漢久24日主張說,在現政府上臺以後,特殊活動費用預算增加了48%。

據企劃預算處向李漢久提交的《年度分類特殊活動費用預算現況》資料顯示,明年度預算案中所包含的特殊活動費用爲8137億韓元,與現政府上臺之前的2002年的5483億韓元相比增加了2654億韓元(48%)。

特殊活動費用是不需要附加收據,就可以自由花費的預算,因此也不屬於監查院結算結果和國會提出的資料要求物件。

特殊活動費用直接使用在履行特定業務及搜查活動的經費,主要是國家情報院和警察廳使用。分析政府機關類特殊活動費用的增加率可以看出,科學技術部增加最高,達到271%,其次是統一部144%,國會103%。

2002年,外交通商部和國家清廉委員會、國家安全保障委員會等3大機關並沒有特殊活動費用預算,但是現政府上臺後新編了此條款。

據統計,現政府上臺後的5年時間(包括明年預算)確定的特殊活動費用總額爲3.6644萬億韓元。金大中政府時期的4年時間(1999~2002年,1998年資料不存在)的特殊活動費用爲1.9465萬億韓元。

現政府裁定的特殊活動費用情況爲,青瓦台爲1143億韓元,國務院總理辦公室爲63億韓元,國政宣傳處爲11億韓元,國會爲349億韓元。

李漢久說:“不屬於調查機關的青瓦台和國務院總理辦公室、國會也正在使用龐大規模的‘不許過問’活動費。特殊活動費用是代表性不透明預算,萬不得已的時候編制一年,而且規模應該盡可能小,因此應凍結或大幅減少明年的特殊活動費用。”



尹鍾求 jkmas@dong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