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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計劃將法定退休年齡延長到65歲

Posted December. 06, 2006 06: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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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職位和級別從54歲(公安職位8、9級)到62歲(教師)不等的公務員法定退休年齡有望全部延長到國民年金領取年齡65歲。

目前,國民年金的領取年齡爲滿60歲,從2013年開始,每隔5年將延長1年,到2033年將達到65歲。

由於延長法定退休年齡,公務員退休時將最後一個月工資的50%作爲年金支付的年金收入替代率將降至國民年金的年金支付率(25~50%)水平。此舉在於補充慢性虧損的公務員年金基金。

行政自治部5日表示,截止到本月末制定包含以上內容的公務員年金制度改善建議案後,將通過聽證會于明年6月向國會遞交。

但公務員工會總聯盟(簡稱公勞總)反對說,不能承認以具有親政府傾向的學界、市民團體等組成的行政自治部下屬公務員年金制度發展委員會制定的改善案。因爲,圍繞該問題預計將引發一場爭議。

行政自治部倫理福利政策官樸贊佑說:“爲了改革公務員年金制度,有必要同時調整年金保險費負擔和年金發放負擔。像發達國家一樣,爲應付老齡化正在研究延長年金年齡和法定退休年齡的方案。”

因此,根據《公務員年金法》支付工資的私學年金等軍人年金也將延長法定退休年齡,並降低退休年金。



黃泰勳 beetlez@dong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