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選舉管理委員會(簡稱選管委)21日在京畿果川市中央洞中央選舉管理委大樓舉行全體委員會議,就“限制媒體採訪大選候選人”的舉措,決定向國會提出修改《公職選舉法》的意見。
而且選管委決定,直到修改選舉法爲止,在下周對現行法允許的媒體採訪範圍制定具體的方針,通知給各大媒體。但這是行政機關選管委強制限制媒體採訪與報道的形式,所以出現違憲爭議將在所難免。
選管委有關人士說:“我們認爲,從大選120天前開始允許候選人出席電視節目和舉行討論會的選舉法規定不符合媒體影響日益增強的趨勢,所以決定提出修改意見。”
該有關人士說:“即使提出了修改法律的意見,但直到更換法律爲止,仍要遵守現行法。所以,我們決定另外規定媒體採訪標準。採訪標準將由有關部門具體制定,並徵求選管委員的意見,做出最後決定。”
張康明 tesomiom@dong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