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7日開始,在每天平均登錄人數超過10萬的網站留言欄登載文章、照片、視頻等內容時,必須輸入實名。
如果沒有本人真實姓名確認步驟的網民登載文章,網站經營者將被處3000萬韓元以下罰款。
資訊通訊部9日表示,根據去年末在國會通過的“促進利用資訊通信網及個人資訊保護有關法律”修改案,實行包括上述限制內容的網路真實姓名制度。
修改案規定,每天平均登錄人數超過10萬名的網站和公共機關有關網站必須設置實名確認程式,至於具體物件,將在施行令中另行規定。
資訊通訊部資訊倫理組秘書官吳尚均(音)說:“在每天平均登陸者人數超過10萬名的網站中,購物網站等一部分網站發生名譽損害或侵害私生活的可能性極小,因此正在討論將物件網站限制在主要門戶網站和媒體網站的方案。”
資訊通訊部預測,每天平均登錄人數超過10萬名的網站中,可能包含40多個門戶網站和媒體網站。
資訊通訊部計劃,先準備施行令草案,於2月左右通過聽證會確定實名確認物件網站範圍。
金善宇 sublime@dong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