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在地方自治團體掀起一股“人事改革旋風”。過去,中央政府引入小組制和根據以業績爲主的人事評估系統推進人事改革,但地方政府一直是“無風地帶”。由於在一個地區長期工作的地方公務員的特性,地方政府往往根據年功序列實施人事。
但最近地方自治團體不但引入部分小組制和建立新的人事評估系統,而且還罷免無能的公務員,大力推進人事改革。
行政自治部從去年開始推進將在中央政府實施的高層公務員團制度擴大到地方的方案。
目前,地方行政研究院正在研究該方案。一旦實施該方案,地方高層公務員的級別區分將消失,地方公務員將失去維護既得權的“隔板”。如果各廣域自治團體引入高層公務員團制,公開募集制和開放型職位制將進一步擴大。爲爭奪一個職位,要與其他地方自治團體和中央政府公務員進行競爭。
地方行政研究院地方行政革新中心所長琴敞淏說:“實施地方自治制度到今年是第4年,地方團體長們認識到,如果要做出一番成績,首先要實施人事改革。在發達國家,地方政府更積極引入先進的人事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