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肺癌患者和家屬香煙訴訟案敗訴

Posted January. 26, 2007 0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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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歷7年多的國內首例“香煙訴訟”一審判決中,原告方——肺癌患者及其家屬敗訴。據悉,本次判決結果也會對正在進行中的其他香煙訴訟案産生影響。首爾中央地法民事合議13部(大法官趙京蘭)於25日對肺癌患者金某(外航船員,1999年死亡)和其家人等五人和金某(65歲,農業)等31人以同樣理由提出的訴訟下達了原告敗訴的判決。前案原告主張“因爲長期性的吸煙導致肺癌,並受到了肉體和精神上的折磨”,並以KT&G和國家爲物件提起索賠訴訟。

當天判決後,肺癌患者方面表示將上訴,因此持續7年4個月的香煙訴訟攻防戰將會進入第2回合。

法院在判決書中稱:“肺癌患者有長期吸煙的共同點,並且承認他們是因爲吸煙才導致肺癌的疫學因果關係。但是他們沒有證據證明是因爲抽KT&G出售的香煙而患肺炎。”

對於原告方主張的KT&G隱瞞香煙有害性並違反警告有害性義務一事,法院還稱:“KT&G從1976年開始,就標示了香煙的警告文,所以不能看作是違反警告義務。”並宣判KT&G方勝訴。

法院也不贊同原告方面主張的KT&G的製造、設計、標示上的缺點,並解釋說,判斷吸煙和肺癌發病之間存在直接因果關係的責任也在肺癌患者方面。

肺癌患者和家屬們在1999年9月和12月分別提交了賠償1億韓元和3億韓元損失的訴訟,並一直進行7年多的馬拉松式官司。原告方面訴訟代理人裴今子律師表示了要上訴,並稱:“不能接受證明吸煙是産生肺癌的主要原因後不追究香煙公司責任的判決。”

另外,在首爾中央地法目前正在審理尹某等4人和林某等2人分別在2004年12月和2005年5月提出的2起的香煙訴訟案。



李宗錫 全芝星 wing@donga.com verso@dong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