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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加強招待費收據上交標準遭企業抗議

Posted February. 21, 2007 0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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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年,企業管理者使用招待費等後向公司提交收據的標準金額,從目前的5萬韓元下降到3萬韓元,而2009年將下降到1萬韓元。

對此企業抗議說,這不僅使企業稅金負擔加重、麻煩增多,而且政府過多干涉細節,會造成企業活動萎縮。

20日,政府在政府中央辦公大廈舉行國務會議,表決了法人稅法實行令修改案。該修改案的內容是,明年起將法人必須義務性提交的招待費憑證資料金額標準從現行的“5萬韓元以上”加強到“3萬韓元以上”,從2009年起進一步加強到“1萬韓元以上”。

截至目前,企業要將招待費申報爲經費,必須將5萬韓元以上的招待費收據交到稅務當局,而5萬韓元以下的招待費則沒有收據也算作經費。

但從明年和後年起,超過3萬韓元和超過1萬韓元的招待費也必須提交收據才能算作經費。

該制度不同于《招待費實名制》,不需要記載任何個人資料。《招待費實名制》規定,招待費在超過50萬韓元時,必須記載招待物件的個人資料。

對於本次措施,財政經濟部有關負責人解釋說:“這是爲了提高企業和個體戶稅源的透明性。信用卡已經普及,而現金收據制度也已落實,因此提交收據沒有任何問題。”

但是很多企業認爲,無論從結果來看,還是從現實角度來看,産生的副作用大於正面效果的可能性很大。

一家大企業經理組有關負責人稱:“本次措施實際就是要求企業提交所有招待費收據。跳蚤市場、小規模餐廳等不能得到收據的地方還很多,因此能得到認定的金額減少,會造成稅金負擔加重。”

專家們也擔憂說,政府介入企業活動細節領域,會侵害市場經濟的自主性。

亞州大學玄鎮權教授(經濟學)指出:“如果將小額招待費收據也提交上去,那麽企業要追加負擔的管理費用和麻煩會比實際利益更多。特別這些負擔很有可能集中在面臨困難的中小企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