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調查,去年國際結婚件數在10多年來首次回到了減少趨勢,但國際結婚的離婚率卻大幅增加。
專家指出:“農村的小夥子們在地方自治團體經濟支援的帶動下,沒有對配偶與配偶的國家文化有所瞭解,就倉促選擇國際結婚之後,夫妻因沒能克服文化上的差異而離異的情況較多。”
大量中國朝鮮族女性爲了取得韓國國籍而假結婚的情況有所增多也是主要原因之一。
據大法院15日對國際結婚、離婚件數進行分析的結果,與外國人配偶離婚的件數爲6187件,與2005年的4208件相比,劇增了47%之多。
與外國人配偶離婚的件數繼2003年爲2784件和2004年的3315件之後,逐年增加。在全體離婚件數中,與外國人配偶的離婚件數所佔據的比率在2003年只有1.3%,但到去年已經大幅上升到了4.9%。
而國際結婚件數在2003年爲2.8468萬件,2004年的3.6934萬件,2005年爲4.3815萬件,一直持續增加,但在去年爲3.9071萬件,比前年減少了10.8%。在全體結婚件數中,國際結婚件數所佔據的比率也從2005年的13.6%下降到了去年的11.6%。
在與外國人配偶的離婚情況中,與外國人丈夫離婚的有2263件(36.6%),與外國人妻子離婚的有3924件(63.4%),韓國人丈夫-外國人妻子離婚的情況占大多數。和城市地區相比,在農村地區與外國人妻子離婚的比率相對較高。
在首爾,去年1859件的離婚中,與外國人丈夫離婚的情況有946件,與外國人妻子離婚的有913件,與外國人丈夫離婚的情況反而更多。而在全南的279件離婚中,與外國人丈夫離婚的情況有67件,而與外國人妻子離婚的情況卻多達212件,在慶北地區,與外國人丈夫離婚的情況有78件,而與外國人妻子離婚的情況達到227件。
這從一個側面體現出了農村小夥子們通過國際結婚艱地找到配偶,但不少人沒過多久就離婚。
從各地區的國際結婚在全體結婚件數中所佔據的比率情況來看,全南爲22.7%,全體結婚的大約四分之一是國際結婚。接著是全北16.1%,慶北15.1%,大田和光州都是6.2%,所占比率最低。從各地區與外國人配偶離婚的情況在全體離婚中所佔據的比率來看,濟州在全體離婚中佔據7.9%,所占比率最高,其後依次是全南7.2%,慶北5.7%。
從與韓國人結婚、離婚的配偶的國籍情況來看,中國壓倒性地佔據大多數,越南共有9870件,緊隨其後排在第二位,與2003年的1539件相比,去年增長了5倍以上。與越南國籍的配偶離婚的情況也從2003年的62件劇增到了去年的589件。
張澤東 will71@dong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