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倍首相不承認軍隊和官憲介入強征軍隊慰安婦的原因是:“無論怎麽找都找不到能夠力證這個事實的官方文件。”可能是考慮到26日的訪美之行,他在21日接受美國《新聞周刊》的採訪時表示:“作爲日本首相,我感覺到了有關軍隊慰安婦問題的責任。”表明了道歉之意並闡明將繼承河野談話,但他還是沒有取消“不存在強征的證據”的主張。
但是,曾作爲東京審判的證據資料被提出的事例卻包括了和他的主張正相反的內容。
其中有一個事例,曾是印度尼西亞姆阿島(音)指揮官的日本陸軍中尉小原政太(音)接受聯合國荷蘭軍隊的調查時供述說:“將當地女性強征爲慰安婦。”當時 (1946年1月)包括以下問答內容。
問:有證人說你強姦了女性,並將她們帶回軍營提供給日本人。是真的嗎?
答:我爲部隊士兵建了一個妓院,自己也使用。
問:女人們願意去妓院嗎?
答:有人願意,也有人不願意。
問:那裏住著幾個人。
答:6個人。
問:其中有幾個人被強制帶到那裏?
答:5個人。
問:那些女人爲什麽被強征到妓院?
答:因爲她們都是攻擊憲兵隊的人的女兒。
問:也就是說,作爲對其父親所作所爲的懲罰,將女人們強征到妓院?
答:是的。
這段問答的前面記錄了對意圖攻擊憲兵隊的當地居民實施大屠殺的內容。
位於爪哇島西方的葡萄牙領地東帝汶島的事例表明,進駐這裏的日本軍隊曾強行要求該地區的首領配合召集慰安婦。曾親眼目睹這種情況的葡萄牙醫療事務人員提供了以下證言(1946年6月):
“日本人強行要求該地區首領把當地年輕女孩送往妓院,我知道其中的很多地方。他們威脅說,如果首領不把年輕女孩送到妓院,日本人就會立刻沖進首領的家裏,把他的女孩抓到慰安所。”
在印度尼西亞婆羅洲島上,海軍親自管理慰安所,“特警隊”(相當於憲兵隊)負責召集慰安婦(1946年7月)。1992年,日本的一位兼職者在荷蘭當地得到了政府資料並在《世界》報紙上發表後,荷蘭政府在1994年1月整理的報告中包括了該地的事例。
印度尼西亞爪哇島馬格朗的事例中(1946年5月)闡明,當時被扣留在普通收容所裏的一名25歲荷蘭女性和其他年輕女性一起被移交給日本軍隊,被監禁在妓院裏3個星期,她們被強制工作,然後被一名日本軍官送回普通收容所,這段時間的經歷都被活生生地記錄下來。
“(1944年1月28日,被日本軍隊從普通收容所轉移到其他收容所的我們)2月3日再次接受了日本醫生做的身體檢查。在那裏聽說我們被帶到了爲日本人建的妓院。聽說,妓院當天夜裏會開放。回到房裏的佈雷克夫人和我鎖上了所有的門窗。晚上9點左右聽到了敲門聲。外面命令說不許鎖門……帶著一隊士兵進來的憲兵威脅我們說‘如果反抗,你們的丈夫必須爲此負責。’妓院平時對日本軍軍官開放,周日下午爲軍士開放。周日上午爲士兵開放,有時也面向普通日本人開放。雖然總是拒絕,但根本沒有用……”
此外,法國檢察隊提出的越南朗桑事例和在中國桂林以徵集工廠工人爲名行騙的事例當時也被出示。
林(Hayashi)教授指出,即使不看東京審判的記錄,日本政府1992年公開發表的公文書中也包括證明日本軍隊在中國參與徵集慰安婦的資料。1938年3月,當時的陸軍省副官向駐守在中國大陸的軍隊參謀長發送的“有關軍隊慰安所從業人員等的徵集情況”的通牒(1938年3月)中記錄道:“△(軍隊慰安婦)徵集活動由派遣部隊管制並主導人選△徵集地區的憲兵和警察當局有密切聯繫。”
徐永娥 sya@dong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