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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及時處理寬帶廢除申請也要支付賠償金

Posted April. 24, 2007 0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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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今,如果寬帶的解除申請處理不及時,消費者也可以獲得金錢方面的損失賠償。

資訊通訊部下屬的通訊委員會23日表示,期間因加入容易解除難而受到消費者埋怨的寬帶解除有關制度將得到改善。

據修改案,如果不及時處理解除申請,那麽通訊服務企業要向消費者支付相當於推遲時間內寬帶使用費用3倍(推遲日數×日利用費用×3)的賠償金。

LG Powercom和LG Dacom決定下月實施不及時解除賠償金制度,而KT和Hanaro通訊決定在6月份實施不及時解除賠償金制度。考慮到公休日和業務處理時間等因素,推遲2~3天以內就不進行賠償。

與此同時,通訊委員會還將引進“解除申請電話預訂制度”。所謂“解除申請電話預訂制度”是指,如果消費者給電話客服商談員留下電話號碼,諮詢員就直接打電話接受有關廢除申請。這段期間,由於客服中心通話數量很多,經常出現等待時間延長或乾脆無法打通等現象,從而引起了消費者的很多不滿。

6月份(KT,LG Powercom)和8月份(Hanaro通訊)還將引進無需與諮詢員通電話及不用提出有關文件也可以申請廢除的“一站式網路廢除系統”。

綜合有限廣播(SO)事業者根據中途解除的整個合約期限退還違約金的工作也會按照實際使用期限標準進行改善。例如,如果到目前爲止簽訂3年合約的加盟者在1年後想解除該服務,那麽應該支付相當於3年的違約金,而不是1年。

另外,通訊委員會表示,已經開始對移動通信企業隱瞞用戶追加提供額外服務或以不當手段吸引用戶的事例進行實態調查。

對此,用戶保護組組長裴重燮說:“將來將放棄揭發通信企業個別非法行爲後採取糾正措施的方式,引導企業進行根本性的制度改善。”



文權模 mikemoon@dong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