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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國家黨“不服競選→禁止大選”的規則本月末生效

大國家黨“不服競選→禁止大選”的規則本月末生效

Posted May. 19, 2007 0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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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份一過,就不能不服從競選結果。”

隨著大國家黨克服圍繞“競選規則”産生的矛盾,全面進入競選局面,大選候選人是否服從競選結果又成爲關注焦點。

前首爾市市長李明博和前黨代表朴槿惠最近就是否服從競選結果問題表示:“如果在競選中失敗,就理所當然地要幫助成爲大選候選人的對方。”

大國家党計劃修改大選候選人競選規定後,最快於本月末前後接受競選候選人登記。現行《選舉法》中規定,如果登記爲特定政黨的競選候選人,就必須服從競選結果。可以說,登記爲候選人的時刻是大選候選人決定是否服從競選結果的最後關口。

大國家党將於21日舉行全國委員會並修改黨章,確定競選規則。競選規則的內容是,由23.1652萬人組成的選舉人團8月份實施全國同時投票,選出大選候選人。接著將舉行常任全國委員會,修改確定競選管理委員會及選舉人團組成方法和選舉運動等問題的黨規中的“大選候選人選拔規定”,使其符合黨章。

根據按照上述程式確定的競選規則,如果競選管理委員會於22日或23日誕生,就將啓動制定具體競選程式的工作。競選管理委員會不僅要負責競選候選人登記事務,還要確定在大選候選人之間引發爭議的輿論調查方式和機構選定、召集選舉人團、聯合演講、討論會等相關的詳細事項。

大國家党的一位負責人說:“成立選舉管理委員會後,最先要做的就是議決競選候選人的登記時間。要想在8月21日之前舉行競選,最晚也要在5月末到6月初前後完成候選人的登記工作。”

候選人登記工作完成以後,將陸續展開選舉人團名單的制定和大選候選人聯合演講、政策討論會等工作,然後於8月18日或19日通過全國同時投票選出大選候選人。



李相錄 myzodan@dong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