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計劃賦予所謂的“特殊形態勞動者”高爾夫球場球童團結權和團體交涉權,甚至還賦予團體行動權,允許他們爲改善工作條件而展開罷工或曠工等團體行動。同時還會賦予保險設計師、習題報教師、預拌混凝土車司機三大勞動權中的團結權和團體交涉權,但不會賦予團體行動權。
對此,經濟界會擔心雇用的費用負擔激增,因此在立法過程中可能會經歷陣痛。
13日確認,勞動部最近和金融監督委員會、産業資源部等相關部門協商了以上述內容爲主旨的《特殊形態勞動者保護相關法律》制定案,並計劃在下周之內預告立法。
政府的計劃是,在國會進行立法後,最快從今年下半年(7∼12月)開始實行。
制定案中規定,特殊勞動者至今爲止一直被分類爲私營業者,但是,只要滿足在一項事業或企業內、必須依靠自己的力量提供勞動力、依靠由此得來的報酬生存等三個條件,就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被認可爲勞動者,行使團結權和團體交涉權。保險設計師、習題報教師和預拌混凝土車司機都屬於這類勞動者。
特別是針對高爾夫球場球童,政府認爲他們像普通勞動者一樣從屬於公司,因此決定將他們視爲《工會法》上規定的勞動者,賦予團結權、團體交涉權以及團體行動權。
法案中還包括特殊勞動者個人權益的相關條款,其中有母性保護、義務簽訂書面合同、適用健康保險等四大保險等。
繼去年10月頒佈對特殊勞動者適用産業災害保險的對策後,政府此次又在推進新設保障勞動基本權利的相關法律。
據悉,産業資源部和金融監督委員會剛開始因爲擔心雇用減少,所以反對保障特殊勞動者的勞動基本權利,但由於主管部門勞動部的方針非常堅定,所以就勞動部提出的方案達成了協定。
但經濟界擔心稱,企業負擔會逐漸加重,最終導致工作崗位減少。
韓國高爾夫球場經營協會的一位負責人表示:“目前正在討論大幅減少球童人數,每洞只安排幾名比賽指導人員的費用減少方案。”
檀國大學經濟學教授金兌基表示:“這似乎是爲了政治上的利害關係而無理引入會帶來副作用的法律。全體勞動政策的根基可能會發生動搖。”
洪守鏞 李恩雨 legman@donga.com libra@dong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