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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成立的體育人才培養財團未獲一分預算

今年成立的體育人才培養財團未獲一分預算

Posted June. 14, 2007 0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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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部在成立體育人才培養財團時曾表示:“我們會在體育彩票10%的收益金範圍內劃分預算,培養體育人才。今年確保了200億韓元預算,並且還計劃每年積攢100億韓元左右的體育彩票收益金,每年向優秀選手提供5000萬韓元以內的訓練費用。”

但是,大韓體育會卻主張說,培養財團的主要工作,也就是培養優秀選手和發掘有潛力選手、培養體育外交人才等都是《國民體育振興法》中明確指出的大韓體育會固有工作。爲此,正在強烈反對此工作。當時,甚至對培養財團聘請理事長前文化部次官裴鍾信提出了“報恩人事的疑惑”。但據悉,由於培育財團和大韓體育會沒能達成事業推進協定,因此憑藉對6名財團職員的人工費用和職責履行費用、機構經營費用等準備了今年的預算方案。

此方案包含在本報13日獨家獲得的文化部培養財團2007年預算方案總額及具體明細資料中。

▽在預算方案中人工費用幾乎達到一半=據文化部稱,培養財團的今年預算額達到6億韓元,其中人工費用(包括基本工資和獎金)達到2.69209億韓元,占整個預算的45%。其次是辦公室租賃押金爲3739.5萬億韓元,網站創建費用爲2500萬韓元等部門經營費用達到2.05526億韓元,福利費用達到2871.5萬韓元。

關於創立培養財團的業務推進費用達到1090萬韓元,只占全體預算的1.8%。培養財團組成人員有裴鍾信、秘書長沈永燮(前文化部體育振興科科長)、組長和組員等共6名。由於裴鍾信是屬於無薪非常任名譽職員,因此沒有工資,但以業務活動費用的名義每月拿到300萬韓元,並且以職責收入名義每月拿到20萬韓元。

▽浪費稅金爭論=有人指出,培養財團在沒有準備具體事業計劃的情況下,雇用前文化部職員等人浪費了稅金。

文化部有關負責人解釋說:“今年由於沒有確定事業因此預算額被確定爲6億韓元,這是財團的經營費用。而從明年開始將會利用100億韓元左右的預算正式開展事業。”

對此,大韓體育會有關負責人表示:“由於與培養財團有很大矛盾,因此將在7月份舉行的董事會上就培養財團廢除問題進行討論。”



黃泰勳 beetlez@dong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