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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年起要給愛犬登記

Posted July. 09, 2007 0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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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明年開始帶狗外出時,如果不帶上標識牌,將被處以20萬韓元以下的罰款。而且根據各市、道知事的決定,寵物所有者要義務性地登記寵物。

農林部8日表示,將於9日對包含以上內容的《動物保護法》執行令和執行規則提案進行立法預告,並從明年1月27日開始正式實施。

根據提案,各市道知事爲了保護動物和防止遺棄寵物,有權在管轄地區將登記寵物義務化,違反該規定可以處以30萬韓元以下的罰款。

狗的主人只要向市郡區廳上交一定金額的手續費和動物登記申請書,就可以獲得登記號。手續費金額將由市道知事決定。要登記的動物暫時被限定爲“在家豢養的狗”。今後在討論實效性後將增加貓。

即使是不實行登記制的地區,在帶狗外出時也必須要帶上寫著主人的名字、地址、電話號碼的標識牌,並用繩子牽著狗。如果違反該規定,就會被分別處以20萬韓元、10萬韓元的罰款。鬥犬等兇猛的狗不僅要套上繩子,而且還要戴上嘴套。

如果不立即清除排泄物,就會被處以10萬韓元以下的罰款。如果不遵守市道條例規定的注射預防疫苗的義務,就會被處以30萬韓元以下的罰款。

而且還加強了防止虐待動物的規定。如果抛棄受《動物保護法》保護的動物,就會被處以50萬韓元以下的罰款。



鄭任洙 imsoo@donga.com